切刀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切刀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国务院三提修改信息公开条例学者呼吁升格为法律-【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20 12:03:02 阅读: 来源:切刀厂家

­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被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

­  【财新网】(实习记者 宋丽娟 记者 单玉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被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这意味着,这部意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法规暂时不会升格为法律,而受访学者认为,信息公开立法时机已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强化了社会共识。但近十年来,《条例》的实施面临诸多问题。比如,《条例》适用范围仅为行政机关,不包括司法、人大机关等管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相关信息公开不充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层级低于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受到《保密法》、《档案法》等上位法的限制,导致权威性不足,对行政机关的约束有限;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的信息未能纳入信息公开的义务主体,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  为解决上述问题,不少学者建议将部行政法规升格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曾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范围全面覆盖到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和组织,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使用公共资金和资产的党派团体以及政府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并建议将干部家庭收入和财产公示制度纳入这部法律。

­  不过,立法机关并未采纳类似建议,而是由国务院负责修改这部《条例》。国务院2015年立法计划称将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也将其写入,但相关进展缓慢。2017年,国务院第三次将《条例》修改纳入立法计划,要求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

­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多年来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他向财新记者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方式、纠错手段等做出总体规定,制定得比较完善,但条例仍存在缺乏细则,条款过于笼统等问题,导致了实施过程遭遇诸多障碍。

­  “立法机关认为正式上升为法律时机不够成熟,所以就提出来要修改《条例》。但我认为到了立法时机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实施到现在已近十年,当年《公务员法》也是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十多年后制定的。”汪玉凯说。

­  “大数据方兴未艾,深入影响政务信息公开,对《条例》提出新要求,需要进一步立法。”汪玉凯对财新记者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大数据与政务信息公开又近了一步。这样信息公开显得更加紧迫。如果政府部门数据不公开,那么很多平台数据运转不起来。而且政务信息到了一定阶段后要向社会公开,不能只是政府部门内公开。要在网上进行信息共享,这样社会上的数据公司才能利用这些信息挖掘数据价值,产生一定的效益。”

­  “政府必须以服务大众的态度跟上时代的步伐、促进社会的全方位进步。”汪玉凯建议从大数据战略的高度思考信息公开立法问题,除了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他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这样才能有深度有厚度,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阀门厂家

气体减压阀

三通旋塞阀